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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关于公开征集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日期:2017-05-11 10:00:47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是提高立法科学性、民主性,增强法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的基础性工作。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关于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相关要求,并将市委“双问计”活动作为深化民主立法的实际举措,通过“问计于民、寻求智慧”,使立法更好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体现人民的利益和需求。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18-2022年)》的编制工作,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民意见。现就公开征集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二、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应在下列范围内提出:

    (1)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事项,包括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等;

    (2)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湿地、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

    (3)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事项;

    (4)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或与上位法相抵触,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

    三、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应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立法拟规范的内容。建议人可以同时提供论证报告和草案文本。

    四、截止时间:2017年8月1日。

    五、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利熳 联系电话、传真:86689512

    电子邮箱:sjzrdfzwh@163.com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石家庄市裕华区石栾路59号),邮编:050024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

    2017年5月11日

来源:石家庄人大